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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雷防护措施
来源:http://sxscma.com/ | 作者:sxscma | 发布时间: 2020-11-05 | 2082 次浏览 | 分享到:
  直击雷的防护称为外部防雷,外部防雷措施主要包括接闪器(或消雷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构成。其具体的防雷措施根据建筑物的防雷分类不同而不同,因此在直击雷防护方案设计以前,应首先确定被保护物的防雷分类。根据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山西鸿昇兴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其分类原则如下:

(1)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没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2)直击雷防护措施---接闪装置

    接闪装置是防直击雷的重要设施,我国国家标准认可的接闪装置有两种,一是GB50057-94中规定的常规金属接闪器,主要包括独立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避雷带等;二是GB/T16438种规定的半导体少长针消雷装置,另外市场上流行的防直击雷产品还有提前放电避雷导体、优化避雷针等,但在我国尚未立法认可,其原理和可靠性有待检验。

  (3)直击雷防护措施---引下线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当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100 mm2,厚度不应小于4mm。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  mm2。

  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电气通路。

  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该连接板可供测量、接人工接地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  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

(4)直击雷防护措施---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是外部防雷也是综合防雷的重要一环,可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  mm2,其厚不应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应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应小于3.5  mm。

  在腐蚀性较强的土壤中,应采取热镀锌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或者采用具有防腐功效的专用防腐接地极。

  人工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2.5m。人工垂直接地体间的距离及人工水平接地体间的距离宜为5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接地体应远离由于砖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降低防直击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

  二、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三、采用降阻剂。

  四、换土。

  五、采用具有降阻功能的专用接地极。

  防直击雷的人工接地体距建筑物出人口或人行道不应小于3m。

  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装置,其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在焊接处作防腐处理。